开车撞了人要先垫付医药费吗
开车撞伤人在法律上并没有硬性规定必须先行垫付医药费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和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》,保险公司在特定条件下有义务垫付抢救费用,例如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,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垫付抢救费用。
然而,在实际操作中,出于人道主义原则,肇事方有时会选择垫付医药费用,尤其是在保险公司未能及时介入的情况下。垫付医药费用后,肇事方应确保保留所有相关票据,以便日后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。
总结如下:
1. 法律上没有强制要求肇事方必须垫付医药费用。
2. 保险公司在特定条件下有义务垫付抢救费用。
3. 肇事方出于人道主义可以选择垫付医药费用,但应保留票据。
4. 受害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赔偿,包括医药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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